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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安庆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保留安庆市招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加强来宜投资客商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招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的目标与任务,具体负责全面统计、组织督查和考核评比以及奖励等工作。

  (四)具体承担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市财政出资的各类对外招商活动的年度综合计划、掌握实施进度及后期跟踪落实;负责对引荐外来投资项目的奖励审核和兑现工作。

  (五)负责协调并参与全市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论证和实施方面的前期工作;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编制和储备工作。编制全市性统一对外招商材料,负责对外开展各种招商宣传和招商信息发布;

  (六)积极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境内外客商来宜投资的对口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和安商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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