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0〕1513号)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G107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改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交通〔2010〕37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07保石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3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服务水平,满足交通量增长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改建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及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
二、项目全线建设里程43.5公里,其中,107国道石保界至正定段路线起自保定石家庄界,沿现有公路向南,终于正定新安镇,全长36.7公里,建设里程约33.5公里;石家庄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路线起自107国道市政管养界(桩号K295+935),沿现有公路向南,终于青银高速国道107互通(桩号K306+500),全长约10公里。同意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投资13亿元,其中,石保界至正定段6亿元,南二环至青银高速段7亿元。收费路段(约6公里)投资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自筹,非收费路段投资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