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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和换届时间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和换届时间的决定
(2010年9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和换届时间,降低选举成本,提高选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西宁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为准,将全省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统一为第七届。于2011年进行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换届选举后,全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届期统一为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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