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二、停产整顿的高瓦斯矿井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
1、必须按要求建立抽采专业机构。
2、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专用回风巷,确保通风可靠。
3、必须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瓦斯综合治理方案,综合治理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因水害隐患严重停产整顿的矿井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
1、必须按要求设立煤矿防治水机构。
2、必须配备满足防治水工作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
3、必须开展矿井区域性水害威胁和局部性水害威胁预测预报工作。
3、必须建立完善防治水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4、必须建立建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可靠的排水等系统。
5、必须探清煤矿周边、采掘作业面附近老空区积水情况。
6、必须配备满足防治水工作要求的探放水设备。
7、必须按照《
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局第28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贵州省煤矿防治水规定》(黔府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
8、矿井必须有符合井下实际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并按规定按时与相关部门交换图纸。
四、未淘汰木支护、采掘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矿井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
1、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顶板管理制度。
2、采掘工作面必须淘汰木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推行液压支架或单体液压支柱。煤巷掘进工作面推行以钢代木,必须使用矿用工字钢、U型钢支架,锚网或锚杆+W钢带(煤帮用锚杆加金属网)联合支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光爆锚喷。
3、必须严格技术管理。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有加强顶板管理的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4、维修巷道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以整合技改之名行非法生产之实或非法违法建设的整合技改矿井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