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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地区[2010]1350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需要,为确定“十二五”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决定组织开展青海省以工代赈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前期工作。根据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藏区发展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十一五”经验,深入分析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形势,以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本地区以工代赈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明确任务,加大支持力度。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藏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范围,以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为主要建设内容,把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与促进农牧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和民生改善更加精密地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为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要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的搬迁任务和安置能力,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搬迁对象,研究提出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乡镇和优先群体,优先考虑最为贫困的群众。

  三、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项目。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定地区以工代赈重点投向,避免以工代赈资金和行业部门资金重复投入或重点民生工程长期无投资来源。请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地区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和基础测算材料(电子版),并报省发改委。

  请参考规划编写提纲,研究提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认真填报有关附表,提供项目区域(乡镇村)分布图,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请于10月10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电子版),并报省发改委。

  联 系 人: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 高峰军 孙洁

  联系电话:(0971)6305750 6320231

  邮  箱:diquchu@126.com

  附件:1、青海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写提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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