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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四)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
  1.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科技、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在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方面的带动作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要合理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会同各相关部门与团体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好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2.强化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地震部门要切实加大抗震设防要求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安、民政、建设、规划、国土、卫生、地震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加大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设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专项防震减灾资金,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机制和快速、顺畅的资金拨付渠道,为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交流、培训机制,严把人员入口关,切实改变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状。
  (四)制定实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地震安全形势,科学编制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五)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政府要完善防震减灾新闻发布制度,规范震情信息管理,建立完善地震突发新闻快速反应机制、舆论收集和分析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各级地震、新闻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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