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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0年度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0年度市级生态村的通知
(安政办〔201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生态村创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省、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安政办〔2007〕119号)要求,经考核验收、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林州市临淇镇秦家岗等17个村为2010年度“市级生态村”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村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成果,开拓创新,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安阳市2010年度市级生态村名单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安阳市2010年度市级生态村名单

  1林州市临淇镇秦家岗村

  2林州市姚村镇冯家口村

  3安阳县蒋村乡双全村

  4安阳县柏庄镇青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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