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20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部署。
2研究部署全省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决定和处理招标投标监管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招标投标监管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协调招标投标监管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指导省级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建设。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
2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活动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5负责招标投标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强化行业自律。
6负责省级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和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指导州、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招标投标业务综合统计和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工作。
8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曹文虎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文林 省监察厅厅长
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长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娄海青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师 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