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的文秘、人事、档案、劳动工资、保密、编志、接待、信访、信息、培训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及属下单位的人事、劳资、福利、编制、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干部职工离退休等工作;协助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和机关作风、正规化建设;负责机关的财务编报、预决算、审核、统计工作;依法执行和落实人防法律法规;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防(民防)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程技术科。
负责编制人防(民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民防)工程(含市人防指挥所)以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建设的规划,办理人防地下室的报建手续;负责在建人防(民防)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工程预决算、工程验收及资料档案、工程统计工作;组织和参与大中型人防(民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上报立项及检查督促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制定战时各类人防(民防)隐蔽工事使用分配方案;负责人防(民防)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法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办理行政处罚听证有关事项和承办机关的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挥通信科。
负责制定战时人防(民防)组织指挥的建设计划,并实施建设与管理;拟制市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方案,监督全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防(民防)演习计划、方案,按上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国民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参与核化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制定人防(民防)指挥通信建设计划,协调利用邮电、广播电视、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民防)指挥通信工作;参与人防(民防)组织指挥学术交流科研工作;负责人防(民防)指挥、通信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城镇初级中学学生进行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的“三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