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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粤府办[2010]29号)精神,认真清理回收我市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样新(市政府)
  副组长:蔡水镜(市政府)、潘文英(市劳动保障局)、詹伟忠(市财政局)、林勉勉(市监察局)
  成 员:陈锦环(市劳动保障局)、李明训(市审计局)、赖永腾(市地税局)、谢耿辉(市工商局)、陈洁波(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张解生(市公安局)、卓再存(市中级法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由陈锦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惠平(市劳动保障局)、何庆文(市财政局)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清理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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