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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若干意见


  5、大力推进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按期完成我市20宗(26项)列入省计划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力度,继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县城、重点乡镇排涝体系建设。二是大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按期完成我市67宗水库(其中大中型3宗、小型64宗)列入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大力推进清远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于2012年竣工。四是继续完成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五是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快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的配套改造,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建设国家重点农产品综合质检站2个、省级重点农产品综合质检站6个,推进9个县级动物疫病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86个乡镇农技推广和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大力推进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农田整治任务和市、县两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的任务。七是大力推进农村环保能源沼气工程建设,力争每年完成5000户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任务。八是大力推进林业生态、产业和文明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我市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防灾减灾、水源涵养林建设、林分改造“市肺”工程等林业生态发展。九是大力推进气象观测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和气象科技服务能力。

  二、优化投资结构和服务

  6、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努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国家允许的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等金融创新工具,扩大吸收自然人和法人的投资,允许债券作为资本金投资设立公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解决一部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金。个人进行国家提倡和鼓励的实业投资的,对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

  7、放大政府投资效应。通过政府贴息、投资公司运作的方式,扩大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其中前景和效益较好的项目,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可以由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承担,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项目融资的新方式。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专业投资公司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新机制。同时,适当增加市财力投资的比重,使预算内建设财力的增长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

  8、拓展吸引外资领域。研究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新思路、新办法,拓宽利用外资的新领域。将利用外资的重点从过去以工业为主转向工业与服务业并重,吸引外资投向金融、保险、证券、科技、电信、信息服务、交通、物流、房地产、旅游、商业等第三产业领域,并向第一产业扩展,加快研究制定以存量吸引外资的新方式。同时,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平等内、外资政策,实行国民待遇,加强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审批办法,发挥投资政策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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