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00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10个、地理标志产品12个;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3个,建制镇以上农贸市场试点实行食用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流通,重点发展一批标准化生产蔬菜、特色水果、健康养殖、农产品流通工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等特色农业产业。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份额。推广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上市,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可追溯制度。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发展壮大油茶等林业产业。
17、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实施大企业战略。对大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加速折旧,加快培育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通过业主兼并重组等形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并购重组,实现自身或其控股子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通过收购、买壳等手段实现间接上市。另一方面,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四、推进城镇化建设
18、加快市区中心城市建设。在观念、规划、建设、管理、产业、交通、人才等方面积极主动对接“广佛”都市圈,加快推进“大广州卫星城”建设。充分利用区位、资源、环境和成本优势,围绕对接珠三角地区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实现与珠三角经济和城市错位发展、互利共赢,加快“环珠三角高端产业成长新区”建设。充分利用珠三角的各种优势资源,借力、借脑、借势发展,大力引进产业、资金、技术、品牌、人才等资源,促进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抓住省委、省政府推进北部山区城镇生态保护带建设的机遇,加快生态建设,推进“绿道”对接,加强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华南休闲宜居名城”建设。市区要按照250-300万人口修编城市规划,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区达到100万人左右。
19、加快宜居城乡建设。加快落实《清远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城镇特色化的要求,认真做好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制定和实施《清远市城镇化规划》,到2012年,全市要完成全部建制镇和70%以上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宜居城镇、宜居社区、宜居村庄的创建工作,确保到2012年全市35%以上的镇建成宜居城镇,25%以上的村建成宜居村庄。按照城镇化速度较快、城镇体系合理、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城镇碳排放逐年降低、城镇布局日益合理、城镇更加宜居宜业、城市文明逐渐传播、城乡区域一体化的目标和要求,大力加快城镇化进程,力争到2012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全省平均值。
20、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科学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灵活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三旧”改造和分类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遵循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原则,加快旧城镇改造,建设特色街区。坚持“退城进园”、“退二进三”、“优二进三”的原则,加快旧厂房改造。按照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优美的要求,把城中村改造为城市宜居社区。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城镇化的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