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市中心区主要干道以及各县(市)城市主干道建设。尤其要加快市旅游大道、人民东路、北江东路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飞来湖、凤城湖、大燕湖等一批“湖城”工程及配套建设。三是建设一批城市公共绿化及城市标志性景观工程,塑造生态宜居城市形象。建设人民广场、南山公园、凤城公园、汝珍公园,开发江心岛、伦洲岛等项目。四是加大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市第二水厂建设。五是加强环保和环卫设施建设。201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3%以上,到2012年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乐排河、大燕河等环境敏感河流的综合整治,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加快火电脱硫脱硝、环境监测预警应急等工程建设。2015年前,市区和各县(市)要各建成一座以上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加强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工作,市区要完善运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并在市内选点建设区域性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中心。
22、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省的部署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凡在我市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5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凡在我市(包括企业聘请)工作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登记为集体户口(如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的本市(城镇)居民。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就业、生活、劳动报酬、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五、促进消费持续增长
23、开拓旅游休闲消费。全面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积极参与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优化旅游环境,加大旅游设施功能建设,建立吃、住、行、游、购、娱等一条龙的旅游购物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有清远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展商业、交通、文化、体育等与旅游业相结合的联合促销活动,加强假日旅游客运组织。切实执行国家法定假期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和弹性休假制度,理顺各类旅游景点收费与其他服务收费的比价,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推出优惠价格,扩大假日消费。推广“国民旅游休闲卡”,发行旅游消费券。加强旅游市场价格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旅游购物消费环境。加强与珠三角、港澳地区在旅游项目投资、客源市场拓展、无障碍旅游设立、旅游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将清远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休闲度假的首选地。利用武广高铁开通和邻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有利条件,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吸引更多全国乃至国际的游客。积极探索和推进绿道休闲旅游消费方式,通过绿道建设,把旅游景区、景点,与城市、农村、工厂、企业串联起来,形成旅游精品路线,做大做强做活旅游市场。
24、促进住房消费。在《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引下,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加快我市房地产主动融入珠三角,打造大广州卫星城背景下有清远特色的房地产业。一是加强对新建住宅规划建设的管理。在住宅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加强管理,推动住房消费的升级换代。二是简化交易环节,减少中介收费。清理各项收费,推行并监督土地出让价格的公开竞标,规范房产交易收费。三是理顺租、售、管比价关系。规范商品房出租管理,鼓励和支持居民改善性购房。规范物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培育若干家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运营成本低的骨干物业管理公司。四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继续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面解决目前已登记在册的1363户廉租保障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2年末,全市基本解决2115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