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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二十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新型政校关系,综合运用立法、规划、拨款、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

  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市政府教育统筹力度,充分调动县级政府办学积极性,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责任。县级政府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工作。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教育职责,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等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充分调动社区、街道、村民自治组织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

  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专业设置、办学水平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建立健全以市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跨部门教育协调机制,促进继续教育统筹发展。县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建立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健全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准入监督和质量评估。

  加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教育发展的科学研究。整合资源,壮大力量,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提高教育决策、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化水平。

  (二十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地方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从偏重知识教育和应试教学方式向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和启发式、参与式教学转变,合理控制教学难度,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健康发展。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学科考试测评行为,坚决纠正考试测评偏多偏难的倾向,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及考评,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健全市、县(市、区)、学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完善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开放性和选择性;重视教材革新和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活力与效率,加强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分层分类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方式,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特长,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完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制度。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科学研制各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标准,开发既能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趋势,又能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宽基础、活模块、多元化的课程和教材。推广实施学分制、分段式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观念转变,突出高尚品格追求和创新能力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推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促进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互动,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以及教材革新,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推进教育教学国际交流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鼓励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鼓励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促进潜能开发、个性培养、特长施展,培养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经济社会变迁能力。

  (二十八)建立多样化考试招生制度。

  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片面应试模式。按照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级各类学校选拔培养创新人才、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培养目标,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积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努力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一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的制度。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实行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学位指标合理分配到部分初中学校,由相关初中学校推荐保送优秀学生的录取方式;规范特长生招生考试,探索科学公平的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更好地促进学校的特色教育的发展和特色人才的成长;细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度,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大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春季提前招生,并实行长年自主招生或直接注册入学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读中等职业学校衔接机制。

  (二十九)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

  建立以财政预算承担为主,满足各层次学生需要的助学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侨胞参与各级各类助学奖学活动。

  (三十)深化学校人才工作体系改革。

  深化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市级教育部门积极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职级晋升制度,统一组织全市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全面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县级教育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深化学校人员聘用(任)制改革。立足山区实际,以转换用人机制、增强学校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的,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新机制。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员聘用制,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建立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大力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积极推进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提高校长治校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学校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以能力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以贡献为目标的科学合理、分类量化的学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学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改革高等学校专任教师评价制度,促进专任教师专注人才培养。建立以技术研发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聘用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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