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雨期安全生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冀水安〔2010〕31号)
各设区市水务(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降雨频繁,雨量较大,局部地区甚至出现了大到暴雨,给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段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水利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安委办通知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对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进行部署。要严格按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近期降雨多,雨量大,甚至强降雨的特点,进一步对近一时段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工作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已经制定但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强降水形势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立足实际需要,抓紧进行完善;没有制定防范措施的,要立即研究制定。
二、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负责,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逐级、逐单位、逐岗位都要明确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对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的,一律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
三、迅速行动,尽快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单位要迅速动员起来,行动起来,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基层单位和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在本地、本单位内部,要对这一特殊时段的重点防范工作进行分项包干,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影响大坝、堤防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整治,严防溃坝、垮坝和决堤事故的发生;对容易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的工地或地段,要采取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对因降雨而影响作业或施工,容易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一律停止生产施工等活动。同时,要做好防雷工作。
四、注重预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要加强同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预测,及时发布或通报有关天气、地质等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信息,提醒本地、本单位全体职工严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发布或通报有关情况,并认真做好监测监控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