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工作模式
(一)确保工程质量。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安置房建设规划的实用性、超前性和科学性。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优化小区整体布局,提高安置房建设档次和品位,切实把安置小区建设成为具有现代气息的居住小区和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民生工程。
(二)完善配套功能。做好安置房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力争居住与配套服务同步规划、设计、拆迁、实施、交付,努力打造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新型居住区。要结合安置房物业管理的特点和难点,推进小区物业市场化管理,优化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三)创新建设模式。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多主体、多形式、多手段开发建设安置房。根据项目资金实际状况,采取政府自建、团购、开发回购等形式就地、就近安置,或运用BT代建模式,全垫资、全回购、分期付款,缓解资金压力,缩短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过渡时间。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形式,优先选择资质高、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进行安置房开发建设。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开源节流。加大安置房建设政策扶持力度,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运用市场机制,建立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集聚社会力量,加快安置房建设。要尽量控制安置房建设成本,做到优化设计、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建设配套面积、规范建设合同签订和工程变更签证,严格认定拆迁合法面积,严格执行评估补偿标准,有效降低和减少不必要经费支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明确工作职责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及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安置用地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制订拆迁及安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阜城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安置小区所在街道、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用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分配工作。
阜城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安置房建设,组织制订统一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安置房项目审批和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计划制订、数据统计、信息通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并协助各区编制安置房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