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负责各年度劳务技能培训资金的筹措、管理;审核劳务技能培训的资金预算、划拨标准;及时拨付培训资金并做好监督检查,定期向市劳务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导等工作;开展青壮年劳动力战略性培训,对“两后生”进行摸底调查造册,建立“一卡通”制度,并及时将“两后生”、贫困生花名册上报市劳务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备案,以便各成员单位互通情况,避免重复培训,对当年新产生的“两后生”培训“消零”,其中扶贫对象家庭、“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的“两后生”强制参加培训,其他提倡自愿参加培训;制作应届初、高中落榜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联络卡,与人社部门一同负责发布省内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招生目录和简章,做好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市农业委员会。一是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负责全市农村的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积极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二是负责建立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和贫困地区的中、高考落榜生,优先纳入扶贫技能培训范围,变“给面包”式的扶贫为“给猎枪”式的扶贫。要将扶贫资金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方面倾斜,优先予以安排,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筹集足额资金,做好对特困生的培训补贴。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低保对象中“两后生”调查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做好困难家庭的救助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特困生顺利完成技能培训学业。
--市总工会。负责做好困难人群、困难企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并积极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调动劳动者学习技能的积极性。
--市经济合作服务局。负责与市政府驻外机构及时联系和掌握用工信息,协调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输转培训。
--市妇联。以家庭服务业培训为重点,负责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积极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
--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建设局等部门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特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技能培训工作和宣传活动。
--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积极贯彻落实市上有关政策,发挥其乡镇(街道、社区)职能,做好宣传和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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