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青发改价检[2010]1360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9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限和范围
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以来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年度)。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收费的行为。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7日至9月15日为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5日为处理整改阶段。
三、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实施,并对青海民族大学、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湟川中学、西宁市湟川一分校、西宁市虎台中学、西宁市北大街小学、西宁市贾小庄小学、海北州部分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直查。其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由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届时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行督导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