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民救明电〔2010〕7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目前海上有3个热带气旋相继生成,并将登陆或影响我省,预计从8月31日夜里起到9月2日,沿海部分地区将会有大雨到暴雨,局部乡镇大暴雨,内陆局部有大雨到暴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热带风暴防御工作。8月30日,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对全省防台风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主持召开全省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防御工作。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批示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防御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御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强台风正面登陆”的防御要求,紧急行动起来,全面动员,超前部署,把各项防御准备做在台风到来之前;把各项防御措施和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把防御工作做得更全面、更细致、更扎实;把救灾值班落实到位,确保防抗台风期间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通信24小时畅通,确保防台工作组织坚强、制度落实、措施得力。
二、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准备。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应急救灾预案,做好各项救灾物资的储备,立即组织人员对库存救灾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救灾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和方便面、矿泉水、大米等生活急需物资,要在台风登陆前全部准备到位,并根据台风的行进路线和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好救灾物资的布局调整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及时调往受灾地区,确保第一时间发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切实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及时做好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县级民政局应在2个小时内向设区市民政局报告,设区市民政局接到报告后应于2个小时内向省厅报告。对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以及灾民生活安排、医疗救助、因灾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农牧渔业损失等情况,各地要以最快的方式上报省厅救灾处。
四、切实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灾害高风险区域的人员转移和避险管理,受热带风暴直接影响的沿海地区要加强力量、分片包干,对海上养殖渔排、进港避风船只、港口危险地带、低洼易涝区域、危旧工棚房屋及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该转移的人员全部转移。同时,要提前检查开放避灾场所,提前将生活保障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