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喀什代表团参会方案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定于2010年9月1日-5日在乌市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召开。为组织好本届乌洽会,大力推进我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有效吸引资金和外引内联,努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区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乌洽会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抢抓新机遇,建设新特区,实现新跨越”的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喀什在中亚南亚经济圈重心地位”发展战略,突出“深化经济合作,加强外引内联,扩大招商引资”的展会主题,充分展示喀什新面貌、新成就,努力推介宣传我区的特色资源和地缘区位优势,深入对接洽谈经济合作项目,通过展会平台大力推进喀什地区“十大基地”和“一个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按照乌洽会领导委员会的组团要求,我区统一组团,成立由地区十二县 ( 市 )、地区外经贸( 招商 )局、地委宣传部、喀什地区驻乌办事处及相关企业组成的喀什地区代表团参加第十九届乌洽会。各县(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县(市)领导任代表分团团长,积极与对口援助省市联系,力促援助省市参会参展;同时,要积极组织当地企业参会参展。
喀什地区代表团成员如下 :
团 长: 叶 林 中共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团长: 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秘书长: 周宇晖 地区外经贸(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