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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省政府港澳办。1.负责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出访手续办理和出访期间的组织工作。2.负责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的联络协调和参会邀请工作。3.负责省领导拜访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的组织安排工作。4.负责省内赴港澳参会人员出访手续办理工作。

  (三)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1.负责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2.负责香港媒体见面会、澳门负责人及媒体见面会策划和组织工作。3.负责做好港澳主要新闻媒体记者的邀请和参会报道工作。4.负责做好省领导出席主要活动的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省委统战部(省海外联谊会)。1.负责各主要活动的客商邀请和参会组织工作,邀请100名以上港澳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出席主要活动。2.做好省领导拜访港澳知名人士组织工作。

  (五)省发展改革委。1.负责驻港澳中央企业的客商邀请工作,邀请参会客商50名以上。2.策划和组织实施豫港、豫澳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论坛。3.协同省商务厅做好对外发布项目和签约项目审核、豫港经贸合作项目对接会、豫港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的组织工作。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邀请2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2.提供现代产业体系招商项目。

  (七)省财政厅。1.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2.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八)各省辖市政府。1.收集、整理、上报本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积极开展前期赴港澳推介、洽谈项目活动。3.邀请有合作意向的港澳客商参会。4.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相关企业参会。5.郑州市政府同时负责承办郑州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推介会。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意识,超前谋划工作。以项目为中心筹会,以项目定参会人员。省商务厅协调指导各省辖市组织小分队赴港澳推介,进行前期交流对接和项目洽谈,以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二)策划各项活动。注重活动的规模和结构,高品位策划,高标准组织,确保参会嘉宾、客商层次。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加强会前、会中宣传,在港澳掀起关注和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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