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1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全州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6个,年度计划投资1204260万元,其中:跨区域省级重点项目3个,年度计划投资20000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460000万元;州级重点项目76个,年度计划投资544260万元。重点前期推进项目46个,估算投资8926150万元。为确保2011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
实施重点项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以加快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定领导、定单位、定目标、定人员的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扎实工作,努力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责任目标
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对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想方设法尽早开工;对上年结转项目,要搞好跟踪调度,加强项目建设督办,在依法、科学组织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好建设计划和建设工期;强化项目资金使用调度,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到位率;加大设备、人力的投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加强协调,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及时解决,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对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严格制度,强化重点项目全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