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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09〕1115号)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医疗机构制剂成本价格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医院近3年每年生产的制剂品种数量、制剂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构成、利润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调查数据,我局将对报送的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二)请各单位将填报的调查表加盖公章后于2010 年 1 月10日前报送我局(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省物价局公益事业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40),同时将调查数据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83134100@163.com)。

  附件:
  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成本价格调查表

  填报单位:   ( 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时间

品种数量

制剂收入(万元)

制剂销售成本(万元)

利润情况

西药

中成药

 

其它

原材料

辅料

包装材料

折旧及费用

制剂人员费用

 

 

其它

西药

中成药

 

平均利润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1-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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