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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 [副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各指挥人员到位后,第一、第二副总指挥根据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应急救援措施。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未到现场时,由第二副总指挥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 [指挥部下设的工作小组]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工作组:
  (一)事故抢险专家组: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由事故抢险专家库选取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方案的制定及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状态结束的建议;
  (二)工程抢险救援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担任组长,专业应急救援单位、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组成,具体负责抢险救援方案的落实;
  (三)遇险人员救援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担任组长,事故单位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配合120急救人员对现场遇险人员施救;
  (四)通讯联络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编制指挥部通讯联络表,确保抢险工作指令传达的顺畅,收集应急工作的信息提供给总指挥;
  (五)新闻报导小组:宣传教育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应急抢险新闻报道工作的统一协调,事故调查小组应与配合;
  (六)场内交通疏导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管副站长担任组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或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交通疏导,以及各类应急救援资源的现场签证,物资保障小组应与配合;
  (七)现场警戒小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管人员担任组长,建设单位、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事故现场出入口的封闭,发放抢险救援人员标志,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疏散受事故影响的人员;
  (八)物资保障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人员担任组长,物资供应保障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专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单位提供抢险救援物资;
  (九)事故调查小组:工程质量安全处分管副处长担任组长,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对事故原因和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同步调查取证和损失评估,与新闻报道小组、事故抢险专家组配合工作;
  (十)维稳及善后小组:所在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建设单位、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具体负责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疏散受事故影响的人员,负责妥善安置、补偿受影响人员工作。
  第十二条 [日常工作机构的设定] 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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