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宛政〔2011〕6号)
2010年,各县市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秀城市”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有效规范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高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经检查验收,西峡县等5个县“争创”活动积极主动,成效显著,达到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标准。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开展“争创”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市政府决定授予西峡县、内乡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南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