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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第一批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业项目入园配套设施建设、园中园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成长的孵化器建设以及为企业入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软环境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提升招商引资规模质量、园区信息化建设以及开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对部分新建工业园区,可支持其规划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等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财政局按照《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工业园区开展项目申报,并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资、土地、建设、环保、金融等方面的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应到申报项目的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对照其申报材料,检查实施条件和建设情况。

  四、项目申报要求

  基础设施及软环境项目按照《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申请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申报省级补助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提供项目验收报告书。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财政局联合审核后筛选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并提出具体的申报意见(附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15日前联文分别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工信委工业园区处 陈杨  0871-3513798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建东 朱彤 0871-3644159

  电子邮箱:gxwyqc@126.com(省工信委)

  cztqyczh@126.com(省财政厅)

  附件:1.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3.云南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验收报告书

  4.承诺书

  附件1:
  云南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      总投资

银行    贷款

申请    资金

标准厂房

 

 

 

 

 

 

 

基础设施

 

 

 

 

 

 

 

软环境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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