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扩大金融支持力量
(九)积极引进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固原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金融组织体系。扩大办理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的金融机构范围,创新金融模式,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合作会、村镇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机构,壮大金融支持力量,着力解决我市金融网点覆盖面小,服务单一,服务水平低的问题。
(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务。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涉农金融部门的支农实力;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拓展资产业务,提高邮政储蓄资金回流的比重;规范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水平。
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一)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新产品、新业务。要大力发展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动产抵押融资产品;积极探索以中小企业合法享有的专利权为质押物、专利权价值评估为主要参考依据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对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专用权和自治区著名商标专用权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要通过开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满足其融资需求。
(十二)探索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在农村金融服务中,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开办林权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各涉农金融机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要有实质性突破,要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季节性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依托订单和保单等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五、深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竭力打造“信用固原”
(十三)积极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辖区金融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市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要做好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通报和量化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辖区金融生态环境,争取把固原建设为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市”。
(十四)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信用固原”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着力打造诚信政府。继续完善政府融资偿贷机制,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加强政银企合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大力培育信用企业。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要在加大企业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非银行信息采集办法,将诚信履约、公平交易、劳资关系、纳税评价、社会保障金缴费、环境保护,法院诉讼执行等非银行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制定我市统一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做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工作,完善征信系统覆盖面;三是大力培育信用农户。要按照《固原市县(区)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考评,加快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努力改善固原市农村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