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县城走访20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应大于90%。
(四)督导检查
1.督导内容:重点督查设施建设、保洁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检查评比、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2.督查时间:5月21~31日之间。
三、组织措施
(一)各级政府为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实施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促指导、分解指标和落实任务。
(二)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本次活动中对各地进行对口指导,落实指标任务。
(三)各级政府要聘请社会卫生监督员,组织各新闻媒体,对“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监督。
四、督导检查
(一)设立督导检查组。省政府组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贸委等9个单位厅级领导带队,分别督查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组成人员如下:
组 别
督导
地区
带队单位
(厅级领导)
成员单位(3名副处以上干部)
专业人员
(由卫生厅
指派)
第一组
福州
(含平潭)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监察厅
专业人员2名
第二组
厦门
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 省药监局 省法制办
专业人员2名
第三组
宁德
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 省文明办 省工商局
专业人员2名
第四组
南平
省委宣传部
省委宣传部 省科技厅 省文化厅
专业人员2名
第五组
漳州
省委农办
省委农办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专业人员2名
第六组
龙岩
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