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推行市领导和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
3. 深化泸州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本地人口形势的分析研判和人口发展趋势预测。运用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开展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示范工作。
4. 积极落实泸州市“十二五”规划中有关人口计生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5.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措施,积极争创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区)。
(二)深化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惠民,逐步形成完善的政策推动体系
1. 把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纳入公共财政规划,适时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2. 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中央、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3. 深入拓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半边农”家庭实施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和《城镇无固定职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实行财政奖励》三项政策。
4.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注重民生普惠政策与计生惠民政策的衔接,在惠民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采取一系列扶持性和保障性措施,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5.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三)巩固“创优”成果,推进科技创新,力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1. 创建1个“省优”县,启动1个“省优”县和1个“国优”区创建工作。
2. 新建、改(扩)建一批县(区)级服务站、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居)规范化计生服务室。做好新一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工作。
3. 进一步深化计生技术服务工作。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区)工作。做好孕前优生、生殖健康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管好、用好服务站,发挥好服务站各项功能。
4. 继续推进避孕药具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药具发放覆盖率,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强化宣传倡导,突出品牌建设,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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