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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承上启下关键时期。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人口发展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发展思路》、《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草案》以及国家、省人口计生部门对今后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态势编制,为明确全面做好我市“十二五”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回顾“十一五”,成绩与问题并存。“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法治化迈出新步伐;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基层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妇女生育率基本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年均人口自增率6.5‰,总人口年均净增长5万人,人口出生性别比逐渐趋于正常。但是,由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尚未消除,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人口计生工作异常艰难,人口调控乏力。全市“十一五”期间违法生育行为在农村人口中比较普遍,主要人口发展控制指标均有突破。

  (二)展望“十二五”,挑战与机遇同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近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人口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人口发展依然面临挑战。人口总量大且持续增长,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人口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一方面,人口规模继续扩大。一是我市“十二五”期间仍然处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符合政策生育人数仍然相对较大;二是目前较低的生育水平极不稳定,随时面临反弹风险。另一方面,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正处于以社会制约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转变的过渡时期,部分旧的管理体制、工作方法、服务质量也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调控人口增长的能力明显不足。再次,全市人口流动迁移加剧,常年外出务工者达70多万人且有增多趋势,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带来日益增大的工作难度。此外,部分区县重经济轻人口,没有把人口计生工作摆放在基本国策的应有位置,对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对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全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生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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