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问题的专项治理。实施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加强对B超检查、孕情检测、人工终止妊娠的过程管理,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完善部门互动、区域互动、群众互动机制,切实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强化街道、社区管理服务。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积极提供与维护流动人口各项生育服务与权益。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工作。
(七)建设适应小康社会的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形成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打造“十、百、千”人口文化品牌工程,创建50个人口文化小区、400个人口文化中心、4000个人口文化大院;创建川滇黔渝四省一市生育文明建设协作区,积极争创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市;加强以各级人口学校为重点的宣传网络建设和社区生育文化建设,全市中小学以上学校普遍开展人口国情、青春期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受教育普及面达95%以上;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形成“人口文化教育基地、人口科技电影进村、人口文化快车、生殖健康科技赶场、中小学生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程”五大人口文化品牌。
(八)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按照国家“一二三四”总体工作思路和我省“四四五四”工作要求,着力在调控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各具特色的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区县进行典型示范,逐步建立起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2011至2012年泸县、合江建成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到2014前叙永、古蔺两县建成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其间至少2个区县成功创建国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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