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明确政府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和递增机制。各级政府要增加卫生投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建立政府资金投入评估监督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在平等、公开、规范、有序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重组改制,或直接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民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在人才引进、技术准入、医保定点、科研立项、科目设置、设备许可、转诊服务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办医,向港澳台资和外资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良性竞争、多元发展的格局。
三、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各区县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群众。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要抓紧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注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