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评标方式方法保障公平竞争
(十三)国有投资工程采用综合法评标时,技术标可以采用计分评审或者合格制评审;对非国有投资工程采用综合法评标时,技术标只进行合格制评审。合格制评审的工程,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在投标企业总得分中扣分。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包装送达指定地点,开标实行两阶段方式:即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标结果出来后(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技术标必须合格),应立即公布或者封存,再开商务标对其进行评定,两次评标结果综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四)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实行满分制扣分法。工程施工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招标人在编制评标办法时扣分因素应重点考虑投标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企业近两年内完成的工程质量诚信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投标项目班子人员资格、投标报价合理性、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因素。评标专家对所评项目扣分必须书面写出详细扣分理由,否则不得扣分。招投标监管机构对专家的评标行为要及时记载评价,严格进行考核,依法处理不按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企业信用情况应当单独设立扣分项。参加投标的企业存在企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应当扣分的,无论招标工程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或者计分制评审,均应当在投标企业总得分中进行扣分。
(十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黑建招[2006]1号),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坚决制止不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做法。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评标专家提供必要的电子评标条件。
(十七)实行随机抽取投标竞争系数值。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和国有资金控股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评标方法应当参照省推荐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其中:经济标评标标准中的投标竞争率系数值区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但不得事先确定系数值,该系数值应当在经济标开标前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十八)全面实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网上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专家。没有建立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的县(市)要尽快建立,保证专家抽取的公正性。各地要认真执行专家评标回避制度,禁止同一个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评标。严格执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制度,各地有形建筑市场要尽快完善评标场所设施建设,使参加评标的每位专家有独立的评标场所,减少专家之间评标干扰,确保评标客观、公平、公正。对招标人派出的评委可设立单独的评标场所,独立进行评标,避免发生导向性评标问题。对于全部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其评标专家必须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否则评标无效。建设单位的代表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评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