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沿街门牌字号的整治(12月20日前完成)。
按照“一楼一线、一店一招,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标准”的要求,逐街逐段整治市区沿街的门牌字号,做到边拆、边做、边完善。对门牌字号设置支架裸露、使用喷绘布等简易材料以及外打灯的一律预以拆除。
(四)阳篷雨披的整治(12月30日前完成)
市区主次干道沿街的阳篷雨披原则上一律予以拆除,确需要设置的,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的前提下,由两区城监大队统一标准和要求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中介信息栏的整治(12月20日前完成)。
两区负责制定整体划一、规范美观的中介信息栏设置方案,重新审批设置。对主次干道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中介信息发布栏一律予以拆除。
(六)其它(12月20日前完成)。
1.对设置在楼顶、墙面结合夜景工程建设的大型霓虹灯夜景广告,可给予重新登记、审批,予以保留。
2.对国际(国内)连锁店、国家行业统一设置标准的,可重新登记、审批,给予保留。
三、责任分工
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分工,辖区内楼顶、墙面户外广告,门牌字号,中介信息发布栏和阳篷雨披分别由梅列、三元两区政府负责拆除、整治、审批;落地式户外广告牌由市建设局负责拆除、整治、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户外广告、门牌字号和阳篷雨披整治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矛盾和困难多。市城管办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户外广告、门牌字号和阳篷雨披综合整治要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同步进行。要选择部分重点路段,先期整治,取得经验。再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协调,严格程序。两区政府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排查工作,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阻力。在拆除户外广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努力排除各种矛盾隐患,防止矛盾激化。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到位。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业主和群众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