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免费为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维护和检定在用计量器具;
20、免费为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乡村卫生所检定在用血压计、血糖仪;
21、免费为乡镇卫生院检定消毒仪器压力表;
22、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食堂检验使用的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质量;
23、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检验在用锅炉;
24、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检测眼镜质量;
25、免费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检验被褥、床单等纤维制品质量;
26、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27、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8、免费为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证的农民工实行复审。
(三)扎实有效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扩大技术支农成果
通过各部门紧密合作发挥职能优势,在农村建立完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牵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标准化示范户主动实施”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普及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村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的作用,及时开展送标准进村屯到田间、农业标准专题讲座、推广现场会、典型示范等活动,深入宣传、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重点组织制(修)定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10-15项,指导涉农企业制(修)定企业标准5-10项,建立和发展1-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1个具有特色、绿色、有机、无公害和产业优势的省级精品示范区,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典型示范户。
(四)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好质量兴农文章
1、鼓励和支持我市涉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黑龙江名牌。优先指导符合《黑龙江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生产企业申报黑龙江名牌产品,今年“春雷行动”结束前公布新评选的黑龙江名牌涉农产品和企业名单。
2、结合“春雷行动”扎实推进“产业项目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百局服务百企”和服务大项目建设活动。
3、严格按照“四统一”规定,开展全市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在新闻媒体和村级以上信息公示板上公布检验结果和企业名单,正确引导农民选购。进一步完善全市化肥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动态监管档案,加大对涉农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的审查和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坚决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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