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完善减盐政策措施,建立减盐环境支持体系,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居民低盐膳食防控高血压和科学健康饮食意识,到2015年全省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克以下。
(一)完善促进减盐的政策措施,创建低盐膳食环境,引导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为居民提供低盐健康食品。
(二)提高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强化减盐意识。
(三)提高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和高血压控制率,强化高血压干预措施,规范高危人群和病例管理。
(四)建立减盐效果监测与评价系统,动态了解食盐销售量、食品盐含量、居民食盐摄入量、血压水平及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情况。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省部共建、协调联动,建立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卫生部联合工作机制。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逐步建立减盐政策与环境体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进健康,从居民健康需求出发,以健康为导向,推行综合性减盐措施,科学减盐。
(四)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针对不同地区、人群和行业特点,突出关键环节,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增强干预效果。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完善减盐政策与支持环境。
1.完善涉盐食品相关地方标准,增加减盐内容,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控制食盐使用量,倡导并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盐含量分级标识及低盐膳食健康提示。
2.在“鲁菜”系列菜系地方标准制定中增加减盐内容,引导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使用量的措施。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与评选活动,鼓励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开发和提供低盐菜品。
3.支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改进生产工艺,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合理减少和控制食盐使用量。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落实减盐相关政策。鼓励钠盐替代品和低盐食品的研发与生产,满足居民多样化饮食需求。
4.在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企业开设低盐食品专柜,为居民识别、购买低盐食品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