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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监测与评价体系。

  1.开展基线调查,了解人群低盐膳食与高血压相关知识水平,掌握居民食盐摄入量及其来源、血压等指标的基线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建立居民家庭烹调盐使用量、居民尿钠水平和血压水平的动态监测系统。

  2.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监测点,开展低盐食品和低盐餐饮相关政策监测、食盐及涉盐食品生产与销售监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与行为及食盐使用量监测等,动态了解减盐政策与环境支持体系变化情况。3.建立全省脑卒中、急性心梗发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患病水平和变化趋势,为科学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六、实施步骤及年度重点工作

  2011年,省政府与卫生部签订省部合作协议书,项目正式启动。开展基线调查,建立项目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各类政策措施和地方标准的前期调研。编制不同行业人员培训教材,制作健康教育与公众传播材料,发布减盐防控高血压核心信息。2012年,组织起草各类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地方标准,进入地方标准审核程序。广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培训。选择省内骨干食品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大型餐饮单位及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市、区),先行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试点。2013年,发布各类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地方标准,做好宣传和实施推广工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总结试点经验。2014年,继续推动减盐政策措施的落实,扩大减盐覆盖面,省内80%以上的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采取减盐措施。进一步完善高血压发现和干预措施,8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群高血压发现和早期干预体系。2015年,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做好项目总结和经验推广。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省部联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机构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纳入“健康山东”行动,同时部署,同时安排。成立省部联合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和卫生部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动减盐措施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项目评估和工作考核;将减盐工作纳入食品安全体系,逐步完善涉盐食品相关地方标准;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为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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