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开封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的安排部署,按照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的要求,发挥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规模,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开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继续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的对接、洽谈、签约工作,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开工或启动合作项目3-5项,总投资30-50亿元左右,努力推动在建项目早完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采取资本、资产、资金、资源、技术等不同合作形式,在“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上,力争开封市有3-5项合作项目参加签约。
(三)谋划推介一批新项目。发挥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对象,筛选一批重点项目和中央企业对接洽谈,为深化合作做好前期准备。
(四)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开封市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与重点中央企业的沟通交流渠道,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的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不断深化。
三、时间安排
(一)发动筹划阶段(3月中旬)。近期组织召开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6月底)。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的协议,力争加快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触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的谋划合作项目,寻求明确的合作方向和合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