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评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绩效考评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管理,省国土资源厅勘查处会同财务处、监察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按项目单位自评、省国土资源厅考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项目阶段(年度)绩效考评由项目承担单位对本单位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按照项目绩效考评规定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4),应在每年3月底前填写并报送主管局。项目总体考评应在项目结束、提交最终报告时一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经主管局组织专家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单位绩效考评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年度项目绩效考评结果测算得出。
第十三条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初审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对绩效考评报告进行初审后,在每年4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第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项目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和绩效考评专家委员会。绩效考评专家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考评打分,并形成绩效考评报告,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确认。
第五章 考评结果与应用
第十五条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绩效考评报告和考评结果,对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总结,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和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后续实施过程的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以后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和考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与省国土资源厅以前有关规定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内容
序
号
| 主要考评指标
| 简要说明
| 常用定量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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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项质量
| 该指标是考评项目立项(应标)或设计材料中收集的资料真实完整性与综合研究水平,主要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将预期成果与项目完成后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综合考核项目立项(应标)或设计质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有为立项而编制假资料的现象。
| 资料收集完备程度、综合研究程度、成果实现率、有无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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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质量
| 该指标是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以及项目设计的质量目标,考评实际工作质量。
| 设计质量、各种地质工作质量与主要工程质量、野外验收质量、最终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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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量及工作进度
| 该指标是将考评的实际工作工作量与项目计划下达或批准的设计应该完成的工作量,以及项目实际进度与项目设计计划进度进行对比,考评其实现程度、进展程度和及时性。
| 工程任务完成率、工程进度完成率、(工期提前或延期)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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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使用
| 该指标主要是考评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有无资金违纪情况等。
| 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理性,违纪次数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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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果目标完成情况
| 矿产勘查项目主要考评新发现并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包括矿种、单位、资源量类别),新发现大、中、小矿产地数,并与其立项(应标)或设计目标相比较,考评其实现程度。
| 资源量、项目达标率、使用价值实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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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入产出效益
| 统一参照豫国土资文〔2010〕155号经省政府同意的矿业权协议出让参考价,估算项目可实现的价款收入与勘查投资成本的比例,并按国土资发〔2006〕12号文中的《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分矿种乘以系数。
| 可实现的价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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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料保管与汇交
| 项目各项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是否妥善全面保管,成果资料是否及时汇交。
| 实物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保管程度和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完备率、(资料汇交)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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