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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

  (十四)构建国际化特色产业创新网络。支持大连高新区加快大连(日本)软件园的发展,建设日、韩、俄、欧美技术研发(转化)基地以及台湾地区研发基地,建立中外高新技术转化的平台,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科技合作,形成国际科技交流与协作网络。鼓励积极承办国际科技博览会、论坛、展会等高层次国际会展活动。
  五、聚焦政策,优化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
  (十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大连高新区设立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资金,支持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科技项目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市场推广、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加快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
  (十六)完善园区特色产业空间布局。根据大连高新区总体功能布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光电子产业园、虚拟仿真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船舶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港、航天技术研发基地、汽车电子及服务产业基地、通讯技术和服务产业基地、海辉科技园、华信科技园、亿达科技园、信雅达金融服务基地、富达基金金融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十七)营造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的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加强科技基础设施、生活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国际性宜居、宜业,生活、工作一体化的城区环境。支持大连高新区建设区域性生产服务业交易市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大连高新区企业的人才双向流动,促进科学技术的创造、传播和转移。引导和促进企业家协会和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建立沙龙、俱乐部和论坛等交流平台,加强大连高新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树立大连高新区品牌形象。
  (十八)探索高新区创新发展治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要成为创新需求的发现者、创新过程的参入者、创新服务的提供者、创新资源的整合者以及创新成果的推广者,向开放式、多方参与的网络型行政组织转变。要建立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社区、政府共同参与、紧密联合与互动的创新发展治理机制,实现多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
  六、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全力推进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
  (十九)加强对大连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组织领导。大连市政府会同省科技厅联合成立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根据建设方案,负责指导、协调创建活动的开展和绩效考评,有组织、有计划、扎实地推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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