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10〕3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三年内在全省率先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市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成片危旧房改造等政策性住房(简称“五房”)建设为重点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明显改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拆迁安置房。按照“还清老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底,2009年6月份以前的拆迁安置对象,90%以上安置到位;到2011年底,所有拆迁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并且房源留有适当余地。
2.廉租住房。2010年建设(筹集)300套、1.6万平方米;2011年建设(筹集)400套、2万平方米;2012年建设(筹集)400套、2万平方米。到2012年,市区实物配租总量超1000户。
3.公共租赁住房。2010年建设(筹集)5000套(间),2011年建设(筹集)10000套(间),2012年建设(筹集)10000套(间)。
4.经济适用住房。用三年左右时间,建设9000套、60万平方米左右。
5.成片危旧房改造。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老城区成片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
三、工作要求
1.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范围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编制《镇江市2010-2012年住房计划》和《镇江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2.加快建立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依据相关政策,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出台《镇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构建完备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