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选题报送制度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7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发布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就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选题作如下通知:
一、选题报送范围
各级政府制定的重要行政措施、重大决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如推介政府重大经贸和文化活动;市政府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新农村、新市镇建设进展情况;市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改善方面的情况;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政府信息。
二、选题报送要求
新闻发布工作要逐步实现由目前的依申请发布,向有计划的主动发布转变。报送的选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选题报送范围确定新闻发布计划;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凡不能通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公开的重要事项和工作,一般应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也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公室下达的指导性意见进行发布;各地、各部门报送的选题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筛选后确认,确认后的选题反馈各地、各部门,各地、各部门按确认后的选题认真做好准备,按计划适时发布,其他选题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新闻发布将列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三、选题报送时间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选题每半年报送一次。每年1月和7月上旬分别报送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发布选题。今年下半年的选题请于8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新闻联络处。
联系电话:84425841,传真:84421970
电子信箱:ZJ.YJS@126.COM
附件:1.市有关部门名单
2.镇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选题报送单(略)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市有关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