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渝农发〔2010〕299号)
各县区(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
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农计发〔2010〕22号),“重庆市潼南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梯度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潼南县要组建强有力的建设和管理班子,抓紧完成《重庆市潼南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工作,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制定运行管理和考核办法,尽快启动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各区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努力形成合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