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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2.水环境质量。甘肃段主要河流、重点流域水质均达到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排放值逐年下降,水质稳步提升。水库和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降低农村地表水水源污染,防治地下水水质污染,保护水环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水域功能区的水质和生态景观水域的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兰州市城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省环保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省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土壤环境质量。杜绝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置。着力加强对陇南、白银等地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使农用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牵头单位:省农牧厅;配合单位:省环保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和绿化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加强对民勤等重点区域的风沙治理,遏制沙化的蔓延。重点加强对甘南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使其自然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环保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1.交通运输业。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严密组织和科学调度,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到2015年,基本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目标。在正常气候等自然条件下,全省公路长途客运班车正点率达到85%以上,铁路客运正点率达到95%以上,民航航班正点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民航甘肃监管局)

  2.金融保险业。推动金融保险业服务创新,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大力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完善投保、承保等客户服务体系。以方便客户为原则设置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产品结构,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到2015年,顾客满意度较“十一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牵头单位: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

  3.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划和建立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制定并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到2015年,基本形成我省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体系,把兰州打造成为优质服务和诚实守信的西北物流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4.旅游业。全面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旅办发〔2009〕49号),加强旅游服务队伍建设,强化旅游执业行为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提升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和导游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发布旅游经济运行状况监测数据,开展消费培育和市场引导,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及游客对旅游业的满意度。到2015年,产品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游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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