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
按照商务部的规定,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立,要按照总量控制、便于交投、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设置,中心城区每2000户居民整合规范设置一个社区回收站(点),每个回收站点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郊区(县)每2500户居民整合规范设置一个社区回收站(点),每个回收站点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到2013年末,全市整合规范设置900个回收站点。
1、网点设置。回收网点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原则上每个社区整合规范设置1个固定回收网点。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回收站点统一悬挂带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识和“南京再生资源回收”字样及在工商注册名称的牌匾,经营场所要整洁卫生。社区回收站点的设置实行流动站点与固定站点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增加专用回收汽车、三轮车投放,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游览区增设环保型电动回收车辆,定时完成废旧物资回收。对现有回收网点,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结合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等,由街道办事处(镇)统筹安排,按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回收网点的设置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要求,并按有关标准配置必备设施。
2、回收人员。回收从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收购,守法经营。回收网点优先安置社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落实再就业相关政策。对零散回收人员要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逐步纳入社区回收网络。
3、回收品种。主要回收生活类再生资源,包括废旧报刊及纸包装类、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类、废旧塑料类、废旧橡胶类、废旧玻璃类和废旧家电类等。
4、规范管理。按照“七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回收网点经营行为,做到回收物当日收、当日清。
(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
在建立健全社区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全市整合规范设置14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其中,9个综合分拣加工中心,5个专业分拣加工中心。
1、分拣加工中心。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专业分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及加工处理的固定场所,以便集中进入集散市场或销售给加工企业,解决由分散污染变集中处理的问题,实现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分拣加工一般占地100亩以上,分拣加工能力15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