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近期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农业部印发的《
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以及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 活动与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措施,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强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拖拉机注册登记率达100%;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率达90%;拖拉机驾驶人安全学习率达100%;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期上报率达到100%,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要求
从8月10日至10月31日,集中3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此次打击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