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基础
1、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包括省、地、县各级农机维修管理机构设置、隶属关系、主要职能;各级从事农机维修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的人员数量、比例,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聘用人员数量、比例等。
2、工作经费和投入情况。包括近年来各级用于农机维修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的数额和来源;用于农机维修技术研发、规范制定、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公共服务的资金数额和来源;用于支持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服务组织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资金数额和来源等。
3、法规制度和政策情况。包括各级人大、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农机维修管理的法规、制度;各级支持农机维修业发展的措施和优惠政策。
二、农机维修管理规定落实工作
1、组织学习宣传情况。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06]16号)要求,各级在组织学习和宣传《规定》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效果和经验等。
2、建立工作机制情况。各级在贯彻落实《规定》方面,制定了哪些实施办法和方案;是否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是否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监督管理制度;是否保障工作条件和经费;是否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行政;是否建立健全维修网点管理档案等。
3、推动电子化审批情况。是否组织培训、使用《农机维修管理系统》软件;是否做到《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网上审报、审批、打印、查询;是否做到农机维修网点信息统计、汇总和网上报送等。
三、农机维修管理规定落实效果
1、维修经营许可情况。有多少数量和比例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规定》的规定,及时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范本等予以公开,并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审批程序》审批、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2、网点具备资格情况。所辖区域内共有多少农机维修网点;在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面,分别有多少网点有“证”有“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在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网点中,分别有多少一级点、二级点、三级点和专项修理点。
3、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所辖区域内共有多少农机维修人员,其中有多少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各农机维修网点中,共有多少农机维修人员,其中有多少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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