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对外勤监督科室职责及人员进行调整。将全市15个区划分为五大片区,每片区管辖三个行政区,每片区配置6-8名监督员,实行片区内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遵循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各片区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各专业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组织机构仍以“科”作为建制单位,片区负责人即为科长。纵向上,科长负责原承担的专项业务工作的协调、联络、汇总、通报。横向上,科长对所管辖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总负责(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单列、另指定一名医疗专项监督工作联络员)。五位所领导分别参与各片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各科室对辖区内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应达100%,民营医疗机构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各监督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部署、安排、指导、督促科室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督执法任务,各监督员(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要严格依法进行,全面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事务,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二)争取政府支持,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努力争取市政府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经费和项目经费支持,尽力解决和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办公条件,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和监督稽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编制《武汉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规范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按照综合执法的要求,及时补充和整合监督执法人员,设立相关科室,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和在岗经常性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既熟悉卫生法律法规、又熟悉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卫生执法队伍,以适应日益完善的卫生监督体制和综合执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