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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风险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

  系统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强化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深入研究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对策和措施。

  5.加强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

  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各类风险因素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进一步增加监测项目,拓展监测覆盖面;与本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制定并落实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完善监测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监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6.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加现场快速检验等应急处置装备投入,提高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坚持从严监管,提高全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7.严格实施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要求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对质量保证能力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企业的一律不予许可。做好新版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以及有关政策的宣贯工作,保证许可审批工作质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

  8.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检,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对现场检查和抽查、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回访、复查验证整改效果,保证各项监管工作有记录、可追查。

  9.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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