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增长幅度、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为主要内容,在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楼宇和餐饮、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加快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重点抓好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门市经济开发区、武汉市餐饮行业、黄石市机械制造行业、荆州市建筑行业和宜昌市商贸楼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并以此为示范,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灵活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工资协商的重点放在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方面。指导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重点通过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价格、工资标准等内容,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偏低、增长缓慢的问题。
(三)突出抓好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建制工作。按照全总统一部署,各级工会要积极稳妥地推动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建制工作。尽快掌握情况,摸清世界500强在鄂企业所在地点、组织结构、隶属关系、建会情况以及开展协商的状况等。世界500强在鄂企业所在地工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整合内外资源,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和企业代表组织等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注重研究解决在建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协助企业工会做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工作。力争2011年世界500强在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80%,到2013年底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鄂办发〔2008〕23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确定的工资集体协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班,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